我于2016年5月在角美龙池圣地亚哥购买了一套房子和一个车位,车位的购买费用为RMB45000元,2017年11月我和车位出售方去角美行政办事大厅去办理过户手续时,税务人员告知需交税7万多的税(不知道什么原因开发商给办出来的车位面积是37个平方,而我实际车位的使用面积也就十多个平方,其余二十几个平方为公摊面积)。对此我没法接受,虽然依法纳税是我们公民应尽的义务,但所纳的税尽然要比我所买到的车位总价高出1.8倍左右,这样是否合理?当时在行政服务中心我有去找税务的分管领导,他告诉我这个并不是个案,他们也认为不合理。同时告诉我说政府已经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车位税收进行改革,估计年底会出新的征收方案。现已经过了2017年年底,仍未见新的方案出台,我们希望政府能够给予帮助,依据我们实际交易情况和车位实际使用面积来收税,而不是依据车位产权证的面积来收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