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池开发区康桥学校(康睿)幼儿园近几年通过以收费形式开设十几个兴趣班来牟利,但根据《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中“第十一条 幼儿园除收取保育教育费、住宿费和规定项目的代办费外,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请领导予以确认查处!将康桥学校的不法所得退给学生!
太嚣张啦,顶风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