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未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的,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购房合同中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开发商支付违约金,购房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 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同时解释第十五条还规定了如果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后,经过购房人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的,购房人有权请求解除购房合同。因此,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金,开发商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能交付的,业主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如果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的,业主可依法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