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征地补偿、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贯彻落实《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文件精神,根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漳州市国土资源局通知,我区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调整。现将本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附件:1、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海市角美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范围表
3、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海市角美镇)各地类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漳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2月27日 附件 表1 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海市角美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范围表 区域等级 区域范围 调整后区片综合地价(元/亩) Ⅰ 角美镇(白礁村、坂美村、蔡店村、埭头村、东美村、东山村、福井村、恒仓村、洪岱村、鸿渐村、金山村、锦宅村、课堂村、流传村、龙江村、龙田村、南门村、铺透村、埔尾村、桥头村、沙坂村、沙洲村、上房村、社头村、石厝村、石美村、田里村、吴宅村、西边村、下士村、杨厝村、玉江村、苍坂农场、郭州农场、江东良种场、角美联办农场、内丁农场、沙洲农场、铁路林场、汀洋农场) 42600 注:1、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海市角美镇)上一轮征地补偿标准统一为38700元/亩(耕地); 2、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海市角美镇)调整后补偿标准比上一轮提高10.08%。 表2 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海市角美镇)各地类调整系数 地类 调整系数 地类 调整系数 耕地(水田、水浇地、旱地) 1 (42600元/亩) 其他农用地(养殖水面、坑塘水面、沟渠、设施农用地、田坎、农村道路) 0.45 (19170元/亩) 园地(果园、茶园、其他园地)、林地(有林地、灌木林地、其他林地) 0.60 (25560元/亩) 建设用地(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未利用地(其他土地、未利用地) 0.06 (2556元/亩) 表3 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海市角美镇)各地类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地类 调整后(元/亩) 地类 调整后(元/亩) 耕地(水田、水浇地、旱地) 1700 其他农用地(养殖水面、坑塘水面、沟渠、设施农用地、田坎、农村道路) 1700 园地(果园、茶园、其他园地)、林地(有林地、灌木林地、其他林地) 12000 建设用地(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 41720
一、自2017年3月1日起,本区域内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按照本公告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具体标准详见附表。
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用单独计算,纳入征地补偿成本。
三、征收国有农用地的补偿标准,可以参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四、角美镇、各村应当认真执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规范征收集体土地行为,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