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第四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福建赛区)启动仪式暨海峡两岸(漳州)青年创业交流大会在漳州台商投资区隆重举行。这是台商投资区首次参与承办这样高规格的大赛,在为两岸青年创业创新提供一个展示平台的同时,也激励了台商投资区进一步构建完善的创业服务体系。
近几年来,漳州台商投资区高度重视创业创新工作,通过构建创业创新平台、强化政策资金支持、完善基础服务配套,对创业青年给予从硬件到软件,从资金到服务的系列支持。特别是依托台商投资聚集的有利条件,在区内创办了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基地,大力扶持发展众创空间,着力培育创新发展新动能,竭力为两岸青年创造圆梦新舞台。目前基地已经成功引进漳州翊瀚众创台资企业23家青年创业团队入驻。
同时,台商投资区还在与厦门海沧生物医药港接壤的社头高新技术产业园,规划建设占地面积约660亩的“漳州台湾科技社区”,依托厦门轨道交通6号线漳州(角美)延伸段社头站半径400米范围,打造TOD模式引导的台湾青年创业创新基地。
漳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书记蔡丽芬正在与台湾创业青年会谈
此外,台商投资区还出台《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办法》,为青年创业提供“真金白银”的金融支持和政策服务,鼓励青年创业者来区创业。
根据《办法》,台商投资区将对申请创业项目扶持资金的创业青年,根据项目的资质、科技含量、规模、人才构成等,给予相应的资金扶持,并在创业场所、项目培育、住宿交通、子女就学等方面提供一系列优惠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对来区创业的台湾青年,台商投资区还将给予更多优惠政策,不仅在申请区级创客空间认定可适当放宽标准,还对引入台湾创客项目和台籍创业导师的众创空间给予奖励。其中,为鼓励创客空间与台湾高校开展合作,台湾高校在读台籍学生(本科生/研究生)经台商投资区创客空间与台湾对接高校共同推荐,到区内开展为期半年至两年实习者,由台商投资区协调解决相关住宿,并给予相应的工资补贴和500元/人的一次往返台湾交通补贴。
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基地
基地位于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旁,占地面积10亩,拥有主楼1座,附属楼2座,建筑面积约1万平方米。基地旨在打造两岸青年创新创业孵化中心,成为构建两岸青年人才交流的服务平台,吸引和留住两岸青年来台商区创业创新创造,从而进一步促进闽台两岸科技、经济、文化交流融合。
漳州翊瀚众创的23家台湾青年创业团队参观海峡两岸青创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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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台商投资区知名企业支持和参与创客空间的发展。对于担任区创客空间导师的区内知名企业经理人,经认定,额外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补贴;区企业向区创业企业(团队)提供办公设备、实验器材的费用,经认定可享受相应补助,每家企业以10万元/年为上限。
鼓励和引进专业机构和中介机构为众创空间的创新创业团队提供工商注册、人事代理、财务记账、科技成果评估、知识产权申报、项目融资、法律等配套服务。对新进驻台商区且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均归属台商区的专业机构,在区内实际运营一年以上并达到一定业务量,且经审核确系为辖区众创空间配套服务的,予以补贴:
——从事法律、会计、审计、税务、资产评估且执业资格从业人员在10人以上的专业服务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一次性补贴;
——从事市场调查、工程咨询、设计咨询且执业资格从业人员在20人以上的专业服务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补贴;
——从事知识产权、认可认证且执业资格在5人以上的专业服务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一次性补贴。
对新注册在台商区且税收归属区的创业投资机构,按照其实际租用的办公场地,给予三年100%的房租补贴,年最高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根据其实际管理的资金规模给予开办奖励和投资奖励。
鼓励我区注册的非引导基金参股创投机构投资区内众创空间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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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补助
对入驻“海峡两岸青年创业示范基地”的台商区众创空间,且运营时间满一年,一次性给予20万元运营补助。
资质鼓励
鼓励申报市级及以上众创空间,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的众创空间,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其中对获得高一级认定的进行补差。
租金补助
台商投资区为建设示范性众创空间提供场地,对入驻区“海峡两岸青年创业示范基地”的运营商、创投机构及中介服务机构免收租金,免收期限不超过3年;社会资本租赁场所或自有场所经营创办众创空间的,经评审后按照其房屋使用面积给予每平方米每月20元补贴,每家众创空间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设施补助
对众创空间运营商购置用于创业创新服务的公共软件、开发工具和服务器等公用设备(不含桌椅、个人电脑、打印复印机、空调等基础办公设备),提供50%的补助,每家众创空间一次性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活动资助
创新型孵化器组织非营利性质的创业路演、创业大赛、创业训练营、创业论坛等各类创业活动,给予50%的活动经费补助,每年单家众创空间补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举办全国性、全省性和全市性创业创新大赛,参赛企业超过30家的,分别给予举办方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补助。
成果激励
经众创空间孵化后在我区创办企业(企业在本区实际注册运营1年以上,主营业务销售收入达50万元以上的),经区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每落户达标一家,一次性给予众创空间的运营机构5万元奖励。
住宿补助
对引进的“985”“211”工程高校(不含所属独立学院)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入驻区“海峡两岸青年创业示范基地”的创业团队成员,在我区无住房(含自己购买、公房、暂住房等)的,给予自行租房的租金补贴200元/月/人。
人才奖励
“国家千人计划”“福建省百人计划”“厦门双百人才”到我区主持或参与创新创业项目、担任创业导师的,工作满一年后,经服务企业或团队推荐,区领导小组审核,分别给予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工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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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资金扶持
对进驻台商区,且经区认定的众创空间的创新创业项目,由运营机构审核推荐,经区领导小组评审,给予3万-10万元的创业资金扶持。创新创业项目在本区正式落地转化、创办企业并经营一年以上的,根据创新创业项目情况,由运营机构审核推荐,经区领导小组评审,给予30万-100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资金扶持。
创业场所扶持
创新创业项目在本区正式落地转化、另行租赁场所创办企业的,由运营机构审核推荐,经区领导小组评审,对其办公用房(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租金的6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创新创业
企业选择在台商区自主购买厂房或办公用房(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的,可按市场租金价格标准的70%给予期限不超过3年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金融支持
支持创业创新企业在“新三板”和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对挂牌交易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
项目培育
创新创业项目在本区正式落地转化后,企业申报国家、省、市等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给予优先推荐。
创业创新奖支持
区内创业企业(团队)参加国家、省级创业创新大赛,获得国家级二等奖以上或省级一等奖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获得国家级三等奖或省级二等奖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获得省级三等奖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