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总规修改的主要思路
1、转变理念。牢固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坚持多规合一,强化空间管控,划定三区三线;坚持民生优先,坚持高质量发展。
2、落实战略。落实一带一路、区域协同、乡村振兴、海西建设等国家战略; 落实深化城市“生态+”战略,探索“生态+”模式,延展“生态+”效益。
3、突出重点。本次总体规划修改是对现行规划的适度修正,解决现实问题,满足管理需求。核心工作是对中心城区用地布局进行优化。
4、重视实施。通过对现有各类规划的整合,绘制漳州一张蓝图,结合重大项目建设,制定近期行动计划。
二、本次总规修改的基本原则
1、坚持有限修改: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的反馈意见》要求,本次总体规划修改坚持城市性质不变,空间格局不变,重点是统筹优化中心城区用地布局,解决中心城区建设管理中遇到的问题。
2、坚持有据修改:依据规划实施评估结论和各区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坚持“田园都市,生态之城”的总体发展目标下,充分征求各方意见,论证调整依据,做到调整有理有据。
3、坚持有效修改:强化问题导向,既要满足城市发展建设需求,又要满足城市规划管理需要,真正做到修改有效。
4、坚持有序修改:以近期建设需求为主,兼顾远期和远景的规划布局合理,避免盲目规模扩张,推进高质量发展。
三、本次总规修改的主要内容
1、中心城区城市规模调整
统筹考虑漳州市当前用地需求态势和未来发展目标,本着集约节约用地原则,结合“多规合一”成果,优化用地结构,科学确定城市规模。
本次修改将2030年中心城区规划人口由原来的177万人调整为19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由175万人调整为185万人,城市集中建设区城市人口由160万人调整为170万人。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考虑漳州的实际情况,将农村人口由2万人修正为5万人。
为满足中心城区产业发展用地需求和外围城镇规划管理需求,本次规划修改将2030年中心城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由192平方公里调整为205平方公里。其中,城市集中建设用地由175平方公里调整为187平方公里,外围镇建设用地由17平方公里调整为18平方公里。
2、中心城区用地布局调整
本次总规修改在总体布局不变的基础上,对用地布局进行了优化。城市集中建设区增加用地是为了满足城市产业发展、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需求,主要位于台商投资区现状G324沿线及文圃山、特殊钢地区,芗城区金宝园区,龙文区朝阳工业园区、圆山新区西部组团。减少的用地主要是外围发展缓慢地区和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基本农田冲突的地区,包括机场南部、上美湖北部及圆山东部组团地区等。重点优化地区主要是生态绿化项目、旧城改造和轨道站点周边地区,包括五湖四海项目,芗城区金星路以南及火车北站片区,台商投资区中心区和龙江产业园区。
本次修改完善了外围乡镇建设用地布局,重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规划管理问题,在原有三个镇区的基础上,增加了三宝工业区、南山工业区、九湖工业区和长洲片区的用地布局。
涉及公共服务设施等总规强制性内容的用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增加完善各项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保障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落实。修改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由1648公顷增加至1778公顷,人均用地由10.3平米增加至10.5平米。
(1)文化设施。在延续现行总规市级、片区级、社区级网格化布局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17号)及相关标准,完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空间布局,提升文化设施的服务能力。同时,在用地集约化引导下,合理优化市级文化设施的用地规模和布局。本次修改调整重大文化设施位置5处,修改后文化设施用地面积为309公顷,人均1.8平方米。
(2)教育科研设施。结合居住用地布局调整和现状设施位置,重点完善了中小学设施布局,调整了部分设施的位置和规模。在圆山新区西部组团增加了两处职业教育用地。修改后教育科研用地面积为829公顷,比现行总规增加了60公顷,人均用地达到4.9平方米。
(3)体育设施。空间布局上,合理布局大型体育设施,加快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各级各类体育设施均衡布局、互为补充,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调整台商投资区中心区市级体育设施至南部滨江地区;结合现状建设,适度调整了圆山地区的市级体育用地。修改后,体育用地面积增加了2公顷,人均1.0平方米。
(4)医疗卫生设施。落实《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要求,以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以调整布局结构、提升能级为主线,适度有序发展,强化薄弱环节,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及布局,提升医疗资源配置水平,优化医疗卫生设施的空间布局,进一步满足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本次修改,调整主要医疗卫生设施位置3处,增加主要医疗设施2处。修改后医疗卫生用地面积增加27公顷,人均1.2平方米。
(5)社会福利设施。落实国家《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遵循“坚持保障基本、兜住底线,坚持积极作为、引导预期,坚持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坚持改革引领、全局视野”四个原则,增强基本民生保障能力。不断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社会福利体系。修改后,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增加29公顷。
居住用地、商业服务用地、工业和物流仓储用地等其他用地根据规划规范要求作相应的指标调整和空间布局优化。
3、中心城区交通设施调整
(1)铁路方面。取消鹰厦铁路漳州北站支线,增加福厦高铁漳州段。随着福建省内温福、福厦、厦深、龙厦、向莆等多条快速铁路的建设,鹰厦铁路日益萧条,鹰厦铁路漳州北站使用率低,且周边用地布局混乱。本次总规修改将鹰厦铁路漳州北站取消,并对周边用地和交通进行了重新梳理和优化。
(2)城际轨道方面。现行总规的城际轨道线路与最新规划方案差异较大。本次总规修改,对城际轨道R1、R2和R3线进行了调整,与最新的交通规划方案保持一致,并根据站场的设置,重新梳理站点周边用地性质。
(3)城市轨道方面。新增厦门地铁6号线漳州(角美)延伸段,增加角美至圆山有轨电车(九龙云巴),同步调整站点周边用地布局和交通组织。
(4)高速公路方面。新增漳诏高速,加强了城市道路与新增高速出入口的衔接。
(5)跨江交通方面。在芗城与圆山之间增加芝山桥和惠民桥2处跨江通道,增强西溪两岸的交通联系,为“跨江南扩”战略提供支撑。
(6)城市道路方面。调整了漳华路西段、芝山路北段、岱山路、北仓路等干路线型;优化了胜利西路和北环路、东环路与北环路的交叉口;打通了西环路至南环城路;调整了台商投资区G324外移线型;结合现状建设情况,调整了外围部分联络线线型。
4、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调整
近年来,漳州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中,按照“田园都市、生态之城”的发展定位,持续探索“生态+”模式,大力推进城市郊野公园、片林花海、山塘湖泊、内河整治、湿地保护等“五湖四海”项目的建设。本次总规修改在落实生态建设项目的基础上,对绿地系统和水系进行了进一步优化。
重点调整了芗城区西湖、西院湖、金峰工业区周边的绿地水系,圆山新区人字湖、南湖和绿楔内的绿地和水系,龙文区九十九湾和上美湖周边的绿地和水系,台商投资区核心区绿地和水系,使绿地与居住用地有了更好的结合。
修改后,绿地与广场用地增加了99公顷,公园绿地达到了人均17.1平方米。
5、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调整
市政设施的调整以现行总规为基础,结合设施现状、用地布局调整方案及近远期需求,进行局部优化,保障工程可落地、有建设空间。
(1)给水设施方面:漳州市第三自来水厂供水规模由30万吨/天调整为20万吨/天,南华水务(原糖厂水厂)供水规模由10万吨/天调整为不再作为城市供水水厂,台投第三自来水厂(江东自来水厂)供水规模由29万吨/天调整为20万吨/天。
(2)排水设施方面:西区污水处理厂规模由6万吨/天调整为6.5万吨/天,东墩污水处理厂规模由40万吨/天调整为30万吨/天,马洲污水处理厂规模由15万吨/天调整为10万吨/天。
(3)电力工程方面:依据《漳州市中心城区电力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6-2030)》调整布局,增加110KV公共变电站18座,其中12座位于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内;增加2座分布式能源项目升压变电站;调整3座220KV公共变电站位置。
(4)通信工程方面:依据《漳州市中心城区通信局楼管道专项规划(2017-2030)》调整布局,调整通信机楼布局,取消原总规在芗城新建1个分局的规划,芗城区不再新建局楼;原总规在圆山新区新建1个分局,在角美城区新建4个电信分局,调整为在圆山新城新建3座局楼,角美城区新建1座局楼;本次修订增加在龙文区新建3座通信局楼。
(5)燃气工程方面:依据《漳州市中心城区燃气专项规划修编(2017-2030)》调整布局,增加金宝调压、气化综合站;增加角美气化站;调整浦南门站至金宝、金峰站的高压管道压力等级至高压**4MPa。
(6)管廊工程方面:依据《漳州市中心城区综合管廊规划(2017-2030)》进行布局,远期漳州市中心城区形成三大管廊系统,即:芗城、龙文区管廊系统、圆山新城管廊系统和台投区管廊系统;共建设96.1 公里干支型综合管廊,其中干线型综合管廊46.2 公里,支线型综合管廊49.9 公里。
(7)新增海绵城城市建设控制指标。漳州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设定为70%,相对应设计降雨量为23.20mm,暨日降雨强度为23.20mm/d 时降雨控制不直接外排。到 2020 年,漳州建成区20%以上面积达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0%这一目标;2030 年,漳州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6、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风景名胜区规划。《漳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云洞岩风景名胜区规划》按照福建省政府批准的专项规划执行,以上两项事项不涉及调整。
中心城区用地规划图
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中心城区道路系统规划图
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系统规划图
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