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今年初中招生工作,根据《漳州市教育局关于2021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漳教综(2021) 82号) 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招生原则
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依法保障所有适龄儿童接 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立足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户籍制度改革、租赁 住房改革试点等,确保新增人口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严 格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即同一平台、同时报名、同种录取 方式(电脑随机派位或划片就近入学),分期分批录取,坚决杜 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行为。 '
二' 初中七年级招生工作
2021年,我区小学毕业生和回籍小学毕业生共3018人,招 生工作意见如下:
(一)关于划片入学户藉的几点说明
1 .学生户籍所在地户主与学生关系必须是直系亲属。
2 .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施教区生源,学生户籍必须和其法 定监护人一致并在“202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下同) 迁入施教区。落户年限未满足当年的招生要求且户籍在2021年 6月30日前迁入施教区的生源,由角美中学录取。2022年起, 落户年限未满足当年的招生要求且户籍在当年4月30日前迁入
施教区的生源,统一由漳州台商投资区教育局中教股(下简称中 教股)按学生户籍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 参加录取,安排顺序为角美中学、石美中学、玉江中学、华侨中 学。 ,.
3 .角美中学、华侨中学、鸿渐中学、石美中学、玉江中学施 教区生源,学生户籍必须和其法定监护人一致并在2021年6月 30日前迁入施教区。2022年起,户籍需在当年4月30日前迁入。
4 .寄挂户、集体户对象不属于施教区招生对象。
5 .学生户籍在漳州台商投资区但不符合关于户籍其它相关 要求,统一由中教股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参加录取。
(二)施教区生源录取
我区所辖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角美中学、鸿渐中学、石 美中学、玉江中学、华侨中学均按下述要求进行施教区划片录取。
1 .原则上按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就近报名入学。
当施教区生源数大于学校可提供学位数时,则按学生户籍迁 入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安排在本施教区学校及有剩余学位的就 近学校。(此规定从2022年秋季招生开始实行)
2 .遵循“人户一致”的原则招生。
施教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人户一致”的原则,即学生与父 母或者父母一方户口在施教区内,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 (学生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的隹房是实际住所)。同一套住 宅房产三年内只能有1位学生(合法生育的多子女家庭除外)在 施教区内的中学就读。(此规定从2022年秋季招生开始实行)
随迁子女(户籍不在漳州台商投资区的适龄学生都属于随迁 子女,下同)小学毕业后就读我区初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提供随迁子女在我区小学毕业的证明(小学毕业证书);
2 .提供随迁子女和法定监护人一致的户口本。
3 .提供随迁子女父母其中一方的在漳州台商投资区的务工证 明。
4 .提供随迁子女或父母其中一方,登记地址在漳州台商投资 区辖区的居住证(随迁子女和父母其中一方实际居住地址必须和 居住证登记的地址一致,下同)。具体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二 选一。 --
①提供签发满2年的居住证(即签发日期为2019年8月31 日前含31日,且每年都有签注);
②提供签发满1年的居住证(即签发日期为2020年8月31 日前含31日,且每年都有签注)和随迁子女父母其中一方从2020 年9月至2021年5月连续购买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缴交单位 为漳州台商投资区辖区)。 ,1
随迁子女按居住证登记住址所属施教区申请就近入学。申请 人不得跨校重复申请。因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和角美中学学位 已满,无法接收随迁子女,此两校施教区内的随迁子女,统一到 石美中学登记审核。
公办中学在有剩余教学资源的条件下要尽量满足随迁子女教 育需求。
我区初中施教区划分如下:
学校 | 施教区 | ||||
厦门 双十 中学 漳州 校区 | 解放 居委会 | 共和 居委会 | 侨兴 居委会 | 霞屿: 居委会 | 团结居委会(辖区 内另外注明的楼 盘除外) |
石厝村 | 东山村 | 洪岱村 | 福龙居委会 | 万达商住小区、富 邦上尚城、江山天 境、大唐世家 | |
角美 中学 | 锦宅村 | 社头村 | 田里村 | 龙田村 | 上房村 |
龙江村 | 福井村 | 铺透村 | 桥头村 | 苍坂居委会 | |
内丁农场 | 汇金置地 | 锦宅领地 | 星河特区广场 | 海峡商务运营中 心 | |
华侨 中学 | 东美村 | 吴宅村 | 课堂村 | 沙洲村 | 坂美村 |
江东居委会 | 江东良种场 | 东美居委会 | |||
石美 中学 | 石美村 | 南门村 | 域头村 | 沙坂村 | 蔡店村 |
西边村 | 石美居委会原石美老街管辖范围 | ||||
培文 中学 | 金山村 | 白礁村 | 鸿渐村 | 龙池居委会 | 金鸿居委会 |
美润佳园、亮嘉誉峰 | |||||
玉江 中学 | 埔尾村 | 杨厝村 | 流传村 | 玉江村 | ■ 恒苍村 |
施教区划分说明:同一村、居委会辖区内有注明楼盘的以楼 盘为准。
1 .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计划招生16个班,800 AH
2 .角美中学计划招生10个班,500人。
3 .华侨中学计划招生6个班,300人。
4 .石美中学计划招生6个班,300人。
5 .培文中学计划招生8个班,400人。
6 .玉江中学计划招生4个班,200人。
7 .漳州康桥学校计划招生16个班,800人(面向漳州市)。
8 .交通中学计划招生8个班,400人(面向台商区)。
合计计划招生74个班,3700人。
(六)优待录取对象
1 .现役驻台商区部队子女及台商区籍现役部队子女。
2 .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 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
3 .在我区工作现居住在我区的港一澳、台、外籍子女。,
4 .符合省、市、区文件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以上优待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并持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30日前(2022年起于当年4月3@ 日前)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落实相摩优 待政策。 ..
(七)实施公民办同步招生录取
1 .民办学校管理对象 ,
我区民办校只有康桥学校和交通中学具备七年级招生资质, 康桥学校面向全漳州市招生,交通中学面向台商区招生。
2 .民办学校招生报名办法
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5月24-28日,民办义务教育学 校对适龄学生均不设置附加任何报名条件。本区小学毕业学生可 填报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和本区民办学校,每位学生可兼报 漳州市教育局公布的第一批和第二批民办初中学校(详见《漳州 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 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漳州康桥学校 小学部毕业生(须在本校满两年及以上正式学籍,2022年起满 三年及以上)原则上应按学生或家长意愿优先直升初中部;符合 条件的小学部毕业生录取后仍有剩余计划面向外校招生的,也要 按照电脑随机派位有关规定录取。参加本校优先直升的学生也必 须登录“漳州市招生管理系统一>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 管理平台”进行报名登记,同时向本校教务处(或招生办)报名, 学校在审核学生学籍情况后将符合条件的本校小学毕业生报名 名单,报送中教股,经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一轮常规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剩余招生计划 通过“漳州市招生管理系统一〉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管 理平台”进行征补报名,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补招。未通过网上 报名的学生一律不准建立学籍档案。.
坚持“一生一录”和“人籍一致”原则,凡已被民办义务教 育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且缴费注册的学生,以及被公办义务教 育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且公示的学生,均不得再参加其它公民办 学校招生录取;对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台商区户籍学生, 由中教股按照本通知其它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 读。
(八)录取操作程序
1 .施教区内回乡生及新落户生源报备阶段(4月30日前)
我区回乡生(在外省或外地市就读的台商区户籍小学毕业 生,或漳州市域内跨县回乡小学毕业生)和小学六年级不在漳州 台商投资区毕业,监护人在漳州台商投资区购置商品房新落户生 源,由监护人于2021年4月30日前在“漳州台商投资区教育信 息网(访问地址:zztsqjyj. f jedu. cn) ”进行网上登记报备。未 在规定时间登记报备的,由中教股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参加 录取。
本区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持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在就读小 学进行申报,同时填报“漳州台商投资区2021年秋季中学外来 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 。
由学生和家长自行登录漳州市教育局网站“漳州市招生管理 系统(访问地址http://zzzsgl. fjzzedu. cn) --〉漳州市义务教 育学校招生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报名登记。“漳州市招生管理系 统一〉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管理平台”是全市民办义务 教育学校报名的唯一平台。 ,
4 .民办学校录取阶段(6月12日至7月10日)
6月12-18日:第一批面向全市小学毕业生招生的市直民办 初中学校录取。
6月19日-7月10日:第二批区所属民办初中学校录取。
学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学生报名缴费注册,不得劝退或 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学生被民办学校录取有两天的选择期, 决定入学或放弃录取资格,未按时到校报名缴费注册的学生,取 消其入学录取资格。 ’
7月12日,中教股将各公办中学施教区内的小学毕业生花 名册发到各相应中学。
7月13T4日,各中学组织施教区内七年级新生录取工作。
7月15日,各中学将录取名单送中教股审批。
6 .随迁子女就读公办校现场登记审核阶段(7月19日至23 日)
7月19日,中教股将初审通过的随迁子女名单发到各相应 中学。 [
7月20-21日,公办校随迁子女现场登记审核。随迁子女凭 招生意见规定的相关证明到相应施教区公办中学登记审核。
7月22日,各中学将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名单汇总上报中 教股。 .
各公办中学在接收完施教区内户籍生源后,剩余学位先接收 本施教区内符合就读条件的随迁子女,若还有剩余学位,则接收 教育局电脑派位的非本施教区随迁子女。若本施教区内符合就读
条件随迁子女数大于剩余学位,则这些学位从符合条件的随迁子 女中电脑派位产生相应学生名单,没有派到学位的随迁子女再通 过电脑派位到有剩余学位的其他公办校。公办校剩余学位全部派 位招生完毕后,仍然没有被派位到的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就 读。电脑派位时间:7月25日上午9点;派位地点:社会事业 管理局五楼大会议室;派位顺序:鸿渐中学、石美中学、玉江中 学、华侨中学。电脑派位过程将请公证部门、纪检部门、人大代 表、群众代表进行监督和见证,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中教股 将各校录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名单发到各校,各校根据名单 录取。录取工作于7月28日结束。
三、 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 小组,并根据此份工作意见研究制定本校的招生实施方案。招生 方案要在指定的时间内向社会公布,并指定专人解释招生政策, 对申请入学的七年级新生逐一进行调查摸底、审核、填表、分类、 确认。招生工作必须按照程序集体研究,集体决策,透明公开。
2 .狠抓控辍保学巩固提升工作。各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 辍保学法定职责,强化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责任,落实联控联 保工作机制,做到政策不变、力度不减,健全完善失学辍学学生 工作台账,抓好劝返复学工作,严防学生无正当理由长期请假造 成事实辍学,确保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要重点关注残疾 儿童少年,脱贫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困境儿 童等特殊群体学生,做好组织入学工作。小学和初中要密切配合, 跟踪“小升初”毕业学生去向,特别是随迁外出学生的升学去向 和真实就读情况,发现未被初中录取、学籍未及时接转的要及时 跟进查明原因,发现辍学的要做好劝返工作并按规定及时报告, 确保毕业生百分百升入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 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按规定上报 批准。
3 .加强政策宣传。各校应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工作,保护片区 学生入学的合法权利。对为择校而造成“寄户”“挂户”等人户 分离情况的学生,各校应耐心疏导,动员回原施教区所属学校就 读。同时,要加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学政策的宣传和引导工作, 通过政策解读、信息发布、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广泛宣传随迁子 女的入学政策,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做好随迁子女就学咨询、条 件确认等服务工作。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要及 时疏导。
4 .加强监督检查。校长是本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 格按照上级有关的招生政策组织实施。各校应认真贯彻《漳州市 教育局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漳教 综(2021) 82号)及本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纪律要 求,规范招生行为。严禁招收借(寄)读生,不得空挂学籍。严 禁将各种竞赛、考级和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严禁超计划招生, 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坚决杜绝大班额。同时各校要加强监督检查, 认真落实招生材料的审核签字制度,所有招生材料均要有两人以 上的审核签字。原件现场核查,复印件签字后学校存档备查。积 极与公安部门配合对学生提供的户籍、居住情况、居住证等信息 严格审核,杜绝证件造假的违法行为发生。对报名时提供的材料 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5 .及时化解矛盾。各校要增强依法治教的法制观念、政策意 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 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 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并耐心解释说明,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 矛盾问题,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的现象,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维 护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初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6 .做好学籍管理工作。各校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的有关规 定,根据录取名单为学生建立学籍,确保“入籍一致”,不得为 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也不得出现无学籍或重复建立学 籍现象。
7 .提高服务意识。在招生工作中,学校要设立咨询处,公布 咨询电话并指定专人认真做好群众来电来访工作,及时化解招生 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学校要规范操作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确保 今年秋季中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596-6780059;
监督举报电话:0596-6787316。
附件:漳州台商投资区2021年秋季中学外来务工人员随迁
,子女入学申请表 -.
附件
漳州台商投资区2021年秋季中学外来务工
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
申报学校:(根据居住证地址所属施教区填报) 编号:(由学校统一填写)
学 生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 年月 | 民 族 | 1 一寸 ' j 彩照 | ||||
身份证 号 码 | 毕业 小学 | |||||||
户籍 所在地 | ||||||||
父母(监护 人)简况 | 称谓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身份证号码 | ||||
父 | ||||||||
母 | ||||||||
现实际居 住地址 | 联系 电话 | |||||||
居住证 登记地址 | ||||||||
居住证 签发时间 | 是否在台商区就 读初中 | |||||||
上交材 料清单 | 户籍簿()居住证()务工合同()社会保险证明() 我区小学毕业证书() 其他: | |||||||
家长承诺:以上所交材料属实,如有不实,本人自愿取消在漳州台商投资区公办 学校就读资格。若学位已满,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愿意/不愿意)服从调剂到其他 公民办校。 家长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
接收学校 审核人意 见及签名 | ||||||||
学校核查小组意见: L 核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 4> 校长(签名):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